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A档单位,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是江苏省重点打造8所在全国具有领军地位、专业建设水平高、国际化程度高、特色鲜明、成果丰硕的“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3000人。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我校作为省内指定院校开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江苏省内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考生。没有参加高考报名的请带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初中毕业的带初中毕业证)到当地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办理高考补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院校代码:1230)
专业大类 |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年) | 学费 (元/年) | 计划数 |
文理类 | 1 | 建筑建造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5300 | 100 |
2 | 建筑工程技术(海外本科直通车) | 3 | 9500 |
3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3 | 5300 |
4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3 | 5300 |
5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5300 |
6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3 | 5300 |
7 | 建筑装饰学院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5300 |
8 | 建筑设计 | 3 | 5300 |
9 | 建筑设计(海外本科直通车) | 3 | 9500 |
10 | 园林工程技术 | 3 | 5300 |
11 | 古建筑工程技术 | 3 | 5300 |
12 | 建筑智能学院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3 | 5300 |
13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3 | 5300 |
14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3 | 5300 |
15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5300 |
16 | 市政工程技术 | 3 | 5300 |
17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3 | 5300 |
18 | 环境工程技术 | 3 | 5300 |
19 | 水利工程 | 3 | 5300 |
20 | 建筑管理学院 | 建设工程管理 | 3 | 4700 |
21 | 工程造价 | 3 | 4700 |
22 |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 3 | 4700 |
23 | 建设工程监理 | 3 | 4700 |
24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3 | 4700 |
25 | 交通工程学院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 | 5300 |
26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3 | 5300 |
27 |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 3 | 5300 |
28 | 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 | 3 | 5300 |
29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5300 |
30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3 | 5300 |
31 | 智能制造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5300 |
32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5300 |
3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5300 |
34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5300 |
35 |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3 | 5300 |
3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5300 |
37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5300 |
38 | 信电工程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5300 |
39 | 软件技术 | 3 | 5300 |
40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5300 |
41 | 通信技术 | 3 | 5300 |
42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5300 |
43 | 艺术设计学院 |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 3 | 5300 |
44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 | 3 | 4700 |
45 | 财务管理 | 3 | 4700 |
46 | 市场营销 | 3 | 4700 |
47 | 电子商务 | 3 | 4700 |
48 | 物流管理 | 3 | 4700 |
49 | 酒店管理 | 3 | 4700 |
注: ①根据考生报考及考试情况,上表中招生计划数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可作适当调整。
②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学费9500元/年(含培训费4200元/年)。(项目详细说明请查阅我校招生网)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2月20-22日。
3.报名网址: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b.jsjzi.edu.cn/);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
4.报名程序:登录网站→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
5.志愿填报:我校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考生只可填报文理类一个专业大类中的专业,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6.报名费用:退役士兵考生免语文、数学、外语测试,报名时不用缴文化测试费用。
四、考核办法
退役士兵考生须参加面试。面试方案由学校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分值200分。
面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
地点: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准考证发放:面试前一天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
注: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政策性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将在考生考核分值的基础上进行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1.考生成绩:为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划定。
3.录取原则
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所有达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按第一志愿专业录取。
4.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5.录取结果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挂网发布,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报名前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2月20-22日 | 1.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b.jsjzi.edu.cn/)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 2.退役士兵考生通过EMS邮寄《江苏省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邮递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
3月、4月 | 退役士兵考生名单公示(名单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 |
4月10日 | 退役士兵考生到校领取面试准考证。 |
4月11日 | 退役士兵考生到校面试。 |
4月14日 | 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面试成绩。 |
4月27日 |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录取系统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
5月15日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奖贷助学措施
(1)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可以享受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返还。
(2)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8000元/人.年,如所在地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可来校报到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我校视家庭经济贫困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给特困生发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校内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
(4)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人.年。
(5)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
(6)30%的在校学生可获得校级奖学金,最高3000元/年。
九、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为保证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3.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说明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提前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最低合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江苏省教育厅批准。
3.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微信号:jsjzizs
招生QQ群:237214406
招生电话:0516-83889021、83888688、83996350、83996351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jsjzi.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sjzi.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十二、本招生章程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三、招生章程所涉及事项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学校招生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