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27号)和《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报废处置的国有资产共计989件,账面价值2513209.22元,其中:一、仪器设备类资产289件,账面价值2348141.1元;二、家具类资产700件,账面价值165068.12元。该批待报废资产经国资办组织校内专家鉴定,已达或超过使用年限,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实验和管理需要,予以报废处置。现将拟处置固定资产资产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8月3日17:00前与国资办联系,联系人:庞老师,联系电话:0516-83889170 附件: 各单位拟报废处置固定资产盘点汇总表 国有资产管理办 2016年8月1日 |